根据 2023 年 3 月发布的新的欧盟国防和安全太空战略(“太空战略”),欧盟委员会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高级代表”)目前正在审议一项新的、可能范围广泛的“欧盟太空法”。
该通报相当于欧盟就未来太空立法活动发表的一份意向声明
然而,这篇博文将重点介绍欧盟太空法的设想条款和形式可能存在的两个问题:权限和法律自主性。我将证明,欧盟针对太空的特定法律基础可能不 未来的“欧盟太空法”: 足以满足设想中的太空法的某些特定条款的要求,但也可能为当前(地缘)政治背景所要求的该领域监管方面的碎片化设定上限。这反过来可能 未来的“欧盟太空法”: 导致通过依赖不太具体的法律基础而导致权限蔓延。由于法律自主性,这些行动还可能产生欧盟与欧洲航天局 (ESA) 关系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最终可能共同阻碍 瑞典电话号码库 欧洲航天工业的发展。
欧盟空间法的现有基础和发展
空间法不仅限于太空事务,还涵盖了一系列监管领域,超越了建立太空治理体系本身。空间技术固有的两用性是空间法的核心特征,也是制定欧盟空间法的核心复杂性所在,这两大技术既可用于民用,也可用于军用。尽管欧盟已经在多个领域制定了立法,但大多仅涉及民用领域。这些立法包括卫星电信频段监管、限制外国投资关键空间基础设施的规定、两用(通常包括空间)部件的出口等。
然而最近地缘政治格局的剧变
包括乌克兰入侵、中国崛起带来的威胁、日益危险的太空 环境、许多国家和私营太空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人们认识到太空和天基基础设施对欧盟自身的“战略自主”至关重要(《太空战略》,第 6 页),这些都增强了在 沃纳案和随后的判例法确定 太空安全领域采取立法行动的政治意愿。因此,过去几年,欧盟在太空事务中的行动不断扩大,旨在巩固和协调/重组欧洲太空部门,并在此过程中使其(包括公共太空机构和私营部门)更高效、更能应对威胁并总体上具有前瞻性。为此,《太空战略》预示着欧盟将开始大幅扩大对太空基础设施的控制。
因此,这些发展背后的一个核心问题涉及欧盟立法太空相关活动的权力来源和范围;由于太空具有双重用途,这些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既有民事性质,也 有军事性质。欧盟的特殊性质是建立在授权的基 2017 年国际理论物理中心会议 础上的,成员国保留着许多与国防相关的权力(或在超国家层面以不规则的方式分享或协调这些权力),这意味着扩大后一种性质的活动可能会引起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