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这里特别敏感,因为并非所有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的缔约方都已成为 1977 年附加议定书的缔约方。
《附加议定书》不能被视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3(1)(a) 条所指的关于日内瓦公约解释或适用的后续协定,因为并非所有日内瓦公约缔约方都是附加议定书的缔约方。乍一看,出于同样的原因,附加议定书似乎不能构成第 33(1)(b) 条规定的相关后续实践。然而,事实上,即使并非所有先前条约的缔约方都是后一条约的缔约方,也可以使用有关后续条约的实践来解释先前条约。
这是因为缔约方在谈判和
通过后续条约文本时的实践可能是解释先 即使并非所有缔 前 新加坡电话号码库 条约的实践。,他们在谈判和通过后一条约时所说的话也可能是解释先前条约的实践。 《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的一些条款(例如第 45(3) 条)是在对《一般性条约》条款的特定解释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通过的。换言之,后一项条约的谈判历史本身就是前一项条约的后续实践,而该谈判历史可以确立缔约方的协议。
然而,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共同条款 9/9/9/10 的具体情况下,我认为依靠 API 的后续规定 即使并非所有缔 来证明新的解释是有问题的。在更新的评论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使用 API 第 70 条(涉及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来对共同条款进行特定的解释。回想一下,问题在于实施人道主义救援行动需要谁的同意。在早期的评论中,红十字国际 為您的行銷代理商創造潛在客戶的 9 個可行策略 委员会表示,有关各方是指救援行动实施所依赖的所有各方,即救援行动将经过其领土的任何国家。
在新的评论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表示
只有救援行动将在其领土上开展的一方才需要根据共同第 9 条表示同意。他们之所以这样说,部分原因是他们认为过境国已经根据 AP I 第 70 条表示同意。即使这是正确的,说这改变了共同条款 9/9/9/10 的含义似乎是错误的,因为接下来会出现一个问题,即 API 非缔约方的立场是什么。所采取的立场似乎表明,CA9 对于 API 缔约 2017 年国际理论物理中心会议 方来说意味着一件事,而对于非缔约方来说意味着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