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在俄乌冲突中对私人投资者实施制裁:
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冲突继续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不仅是俄罗斯和乌克兰,其他国家也纷纷作出反应。就在几个月前,美国国务卿发表新闻声明,宣布对俄罗斯寡头阿利舍尔·乌斯马诺夫及其旗下公司与英国联合拥有的 USM 控股公司实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被制裁公司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USM 控股公司批评这些金融措施“不公平、不合理”,理由是乌 根据国际责任 斯马诺夫的持股比例不到 50%,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参与公司管理。
当然在概念层面上
关于这些制裁的特征可能会有争议。例如,有人可能认为它 南非电话号码库 们构成报复,即根据国际法不友好但合法的回应。本文的假设是,这些制裁表面上是错误的,因为它们可能违反美国和英国的国际义务。例如,它们可能 根据国际责任 构成没有及时、充分和有效补偿的征用,而这通常是国际投资协定 (IIA) 或习惯国际法所禁止的。
为了证明制裁的合理性,一些国家和学者提出了另一个有趣的理由:制裁可以是一种反措施(例如,见此处、此处和此处),正如国际法委员会(ILC)2001年《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所述。根据《国家责任条款》,反措施可用于排除一国可能违反对另一国承担的某些国际义务的不法性,但前提是,该行为是为了应对另一国实 創造人們真正想要的鉛磁鐵 施的国际不法行为,并旨在鼓励另一国遵守其国际义务。
将其应用于上述情形
针对俄罗斯公司的制裁可被视为合法的反措施,旨在应对俄罗斯违反禁止使用武力和侵略的规定(例如,见此处)以及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其他义务(例如,见此处)。
然而,根据国家责任规则,可能会出现两种理论上的反对意见。首先,美国和英国不是俄乌冲突的受害国,怎么能对俄罗斯采取反措施呢?其次,反措施怎么能针对俄罗斯的私人投资者,而不是俄 2017 年国际理论物理中心会议 罗斯或其国有资产呢?本文认为这些疑虑可以消除。